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自其前身卫生部艾滋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于1998年7月成立以来,便肩负起了国家艾滋病预防控制的重任。历经风雨兼程,艾防中心从最初的筹备组建,到逐步发展成为国家级艾滋病预防控制的专业机构,其历程充满了挑战与奋斗。多年来,艾防中心不仅积极参与艾滋病国家防治规划的制订与实施,还在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科学研究、健康教育等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为保护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历史事迹 (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历史事迹

最佳答案1995年1月,中国建立了国家级艾滋病监测系统,标志着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起点。1996年,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筹备成立了国家艾滋病预防与控制中心,随后在1997年1月开始艾滋病疫情库的建设,并创刊了《艾滋病预防控制信息》。1998年,卫生部艾滋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正式成立,其工作在1999年获得了科技进步奖。2000年,中英性病艾滋病防治项目启动,为防治工作注入了新的力量。

2001年,沈洁成为中心的主任,曹韵贞教授荣获“友谊”奖,曾毅院士担任首席科学家,余冬保博士则获得了“雅克什奖”。同年,性艾中心在邵一鸣同志的带领下,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如海洛因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和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试点,目标是通过3-5年的示范区工作探索防治机制并阻止传播。

性艾中心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不断强化了艾滋病防治的各项任务,包括艾滋病防治示范区的管理、调查、流行病分析、实验室检测、耐药性调查等,并与多个机构合作进行宣传教育。在2003年至2012年间,中心取得了多项重要成果,如疫苗研发、美沙酮治疗的推广、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的建立、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普及等,同时,与默沙东的合作项目和直报系统的启用也显著提升了防治效率。

2008年,艾滋病防治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性艾中心成立党委并获得了1,400万美元的艾滋病项目资金。中心在科研成果上也硕果累累,如疫苗进入临床试验等。期间,中心领导积极参与灾区救援和艾滋病防治研讨会,同时,实验室管理系统和全球基金项目的监督也得到强化。

此后,性艾中心持续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从疫苗研发、监测体系完善、社区药物系统试点,到与国际的交流合作,展现了中国在艾滋病防治领域的专业实力和贡献。这些成就不仅体现在科研项目获奖上,更体现在艾滋病防治的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力上。

中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主要工作 (二)

最佳答案中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作为国内最早成立的防治艾滋病非政府组织,自成立以来,发挥社会团体优势,以多种形式协助政府开展防治工作,开展了一系列重要活动: 基金会于1991年拍摄了中国第一部反映防治性病、艾滋病的科普教育录像专题片《艾滋病追踪》,在全国发行,获得卫生部“特别奖”。同年设立“小西防治艾滋病奖励基金”,与卫生部一起奖励积极从事艾滋病科研、教育、宣传、防治工作的优秀工作者和先进集体。

1995年,基金会与中国中医研究院等单位合作,成功举办“国际艾滋病研讨会”。1996年创办《国际性病艾滋病信息》专业期刊,编写了艾滋病科普书籍《世纪的警告》等出版物。自1997年起,与各地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合作,在广州、南宁、北京、乌鲁木齐等地举办大型“预防艾滋病教育展览会”,并根据各地需求制作展板在全国多个省市推广。 基金会提供防治艾滋病热线咨询,从2001年起开通了《艾滋病在线》网站。1999年参与中国科学院组织的遏制艾滋病流行策略调查,2000年与国内媒体合作拍摄并播出有关艾滋病的科教片《世纪的警告》等宣教片。2001年与北京电视台共同举办大学生艾滋病知识竞赛活动。

2000年在山东潍坊和河北邯郸农村地区开展防治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2001年在山东潍坊建立健康教育基地,开展农村地区宣传防治艾滋病工作。2001年与山西省卫生厅合作,在山西夏县开展“建立一个无歧视的社区”为目标的艾滋病健康教育和干预项目。 基金会广泛参加国际交流,参加国际会议并举办介绍中国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工作的展览。与医疗机构合作提供有关性病、艾滋病的防治咨询及宣传教育,各地举办艾滋病、性病检测检验技术培训班。

2003年发起全国性的“121联合行动计划”,得到国家多个部级单位、社会团体和主流媒体及众多国际组织的支持,政府主导、多部门、多组织共同协作对抗艾滋病。2005年在全国开展“121红丝带爱心一元捐”活动,动员全社会参与艾滋病防治。 基金会聘请著名演员担任形象大使和宣传员,积极参与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这些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和关注。基金会热忱欢迎各界人士以多种形式支持、扶植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以及关怀与治疗艾滋病病人的工作,尊重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意愿,努力做好这一造福于人类的伟大事业。

扩展资料

中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是由我国医学界研究性病和艾滋病的专家及社会活动家、企业家组成的非营利性的民间社会团体,募集、接受国内外捐赠的资金和物资设备,支持我国防治艾滋病的科研、宣教和关怀病人。

中国爱滋病现状 (三)

最佳答案中国艾滋病现状

中国1985年报告第一例艾滋病病人,随后12年的流行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5-1988):国外病例输入期,这一时期艾滋病感染报告主要是来华外国人和海外华人,散在分布在沿海一带城市。仅在浙江省发现4例因使用进口凝血第八因子而感染HIV的感染者。

第二阶段(1989-1993):播散期,1989年10月在云南西南地区吸毒人群中发现了146例HIV感染者标志此期的开始。在此期间,大多数HIV感染报道来源于云南的注射毒品者 (瑞丽注射毒品者HIV感染率估计为70-80%,龙川的感染率为40%,潞西的感染率为0-5%,(HIV感染率随着离中缅边境距离的增长而降低)。同时,在归国劳工、性病病人和暗娼中亦有少量HIV阳性者报告。

第三阶段(1994-现在):增长期,HIV传播超出云南省的范围,在其他地区的注射毒品和职业献血者中发现了一定数量的HIV感染者,全国HIV感染报告数量急剧上升,在四川 (1995年)、新疆(1996年)、广西(1997年)的吸毒人群中发现了大量的HIV感染者。同时,经性传播的HIV感染者报告增多,但所占比例相对不大,但还没有达到流行的程度。

目前中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30个省有HIV感染者的报告,感染者大多数分布在各省的局部地区,多为农民。但其他地区感染数量在增多,特别是在长途卡车司机和流动人口中间存在HIV感染的公路沿线,提示传播在不久将会更为广泛。

HIV感染者分布于各种职业人群,但大多数是农民、归国劳工、无业游民及个体从业者。青壮年占感染者的大多数,约有79%感染者年龄为20-40岁,男女比例为5:1。目前报告的HIV感染者中约2/3通过注射毒品感染,8%通过性接触传播,有3例通过母婴传播。

在云南和新疆感染率最高的地区,HIV感染几乎都是注射毒品者,约占报告总数的60%。在中原地区部分省的职业供浆者中发现的HIV感染者约占全国报告数量的11%,这些供浆者的感染多是由于非法商业采浆点的针具和设备污染所致。

HIV感染者的实际数量是通过分层分析法估计的(即某一特定人群HIV感染率乘以这一人群的估计数量)。1993年HIV感染者的估计数量为10,000人,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和有关省的专家们估计,到1996年底全国有15-20万HIV感染者。对未来的HIV流行作准确的预测是困难的,因为存在着一系列复杂的因素,包括政府干预措施的力度和效果、高危人群行为方式的改变(包括变好或变坏)等。但不管怎样,可以肯定的是目前HIV感染者数量急剧增加。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和熟悉中国艾滋病疫情的国内专家估计,如果不采取有效地控制措施,到下世纪初(尽管是哪一年还无法确定)中国艾滋病的感染者数量将达到100万,到2010年感染者数量有可能达到1000万。若现在采取有效措施,则有可能把艾滋病的流行控制在较低水平,在2010年时感染者数量可能不会超过150万。

卫生部部长张文康说:"如果现在不有效控制艾滋病的传播,泰国和印度的今天就是中国的明天。"泰国报告的艾滋病病例数仅次于美国、巴西和坦桑尼亚,而印度由于前几年放松警惕而导致艾滋病大规模流行,其感染数字是目前全世界最高的。

在国务院印发的《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中提出,艾滋病防治工作总目标及近期和远期防治工作目标是:建立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控制艾滋病的流行与传播。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的年增长率到2002年控制在15%以内,2010年感染人数控制在150万以内。

目前全世界艾滋病流行现状十分严峻,特别是在非洲和亚洲地区。中国自1985年首次报告艾滋病病例以来,艾滋病的流行呈快速上升趋势。

近年来,中国艾滋病的感染与发病人数也增长较快。据联合国驻华机构公布的数据,目前中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约84万人,加上已经染病死亡的

24万人,总数应该在100万人左右。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目前中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占总人口的比例虽然很低,但感染人数在亚洲位居第2位

,在全球居第14位。

据卫生部统计显示,近年来中国艾滋病传播呈快速增长趋势,传播途径主要以经注射吸毒感染为主,占总数的68%,经采血、血浆途径感染人数占9.7%,经血液制品感染人数占1.5%,此外,经性接触感染人数占7.2%,母婴传播为0.2%,其余13.4%传播途径不详。个别调查显示,同性恋感染率高达1%-5%。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沈洁说,近年来,中国艾滋病疫情、发病和死亡都呈现明显上升趋势,传播模式和途径也正发生变化。据公安部门统计,中国登记吸毒人数逐年递增,去年已经达到90万人,估计全国每天发生共用注射器吸毒次数超过45万。卫生部疾病控制司司长齐小秋:“根据全国艾滋病哨点监测,从1995年到2000年5年间,全国注射吸毒者平均艾滋病感染率增加500倍。在未来数年里,经注射方式传播将是中国艾滋病流行的主要传播方式。卖淫妇女平均艾滋病感染率从1995年到2000年增长了66倍,所以,经性途径传播的威胁很大。近10几年,全国性病发病报告逐年上升,经性接触传播艾滋病应引起社会的广泛注意。”按照国际通行的标准,就感染率而言,中国尚处于艾滋病低流行期。但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绝对数很大,艾滋病防治形势不容乐观。据专家预测,如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到2010年,我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将超过1000万人。

中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章程 (四)

最佳答案中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章程 本基金会的名称为“中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

本基金会属于公募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为国内外。

本基金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开展对性病、艾滋病的防治研究及宣传教育,团结国内外力量,为控制、消灭性病、防治艾滋病,造福全人类作出贡献。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捌佰万元,来源于公募。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本基金会的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4号中关村科技发展大厦C座2002室。

本基金会的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包括:促进国内外防治性病、艾滋病学术团体和个人间友好交往与合作,组织国内外学术交流;引进先进的防治性病、艾滋病药物、医疗技术、仪器设备、卫生材料及保健用品;利用多种渠道、形式支持中国防治性病、艾滋病工作,支持有关的科学研究及宣传教育;募集、接受国内外捐赠的资金和物资设备,促进中国防治性病、艾滋病事业;接受国内外有关团体及个人的委托,承办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活动。

本基金会由 5~25 名理事组成理事会,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理事的资格包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爱公益事业;具有相应的阅历和工作经验,在本基金会业务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尽职尽责尽能保障本基金会财产的保值和增值;廉洁奉公,主持公道,重大事项认真思考,为自己的投票负责。理事会的职权包括:制定、修改章程;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须有2/3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基金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理事会设监事 1 名,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本基金会设监事 1 名。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监事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

在本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监事和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取报酬。本基金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基金会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超届连任的,须经理事会特殊程序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基金会发生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基金会发生违法行为或基金会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本基金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审批财务支出;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以及各工作部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审定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本基金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拟订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审批受理事长授权范围的财务支出;拟订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提名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本基金会的收入来源于组织募捐的收入、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科学研究、科普宣传、关怀病人项目经费、存款的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合法收入等。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本基金会的财产主要用于培训基层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性病、艾滋病防治领域的非政府组织活动、资助防治性病、艾滋病的宣传教育项目、关怀艾滋病病人和孤儿、开展与性病、艾滋病防治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实现基金保值、增值进行的合法投资、符合本基金会章程宗旨的其他活动。本基金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是指121联合行动计划、其它符合基金会章程规定的相关业务活动。本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本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本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捐赠人有权向本基金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基金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本基金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基金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本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本基金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本基金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本基金会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本基金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财产清册(当年度捐赠者名册及有关资料)。本基金会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本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本基金会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本基金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基金会发生分立、合并的;其它情形。本基金会终止,应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本基金会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本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本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通过以下方式用于公益目的:由历次捐助活动中捐助金额最多的单位或个人决定、由上级领导机关组织原基金会法人代表、善后工作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相关规定与安排。无法按照上述方式处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本基金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扩展资料

中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是由我国医学界研究性病和艾滋病的专家及社会活动家、企业家组成的非营利性的民间社会团体,募集、接受国内外捐赠的资金和物资设备,支持我国防治艾滋病的科研、宣教和关怀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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